刘振华(1921.07—),山东泰安人。中国共产党党员。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,上将军衔。历经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历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旅大警备区第一政委,驻阿尔巴尼亚大使,外交部副部长,沈阳军区政委,北京军区政委等职。是中国共产党第九、十、十一届候补中央委员,第十二、十三届中央委员。1964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1988年被授予上将军衔。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、独立功勋荣誉章。1921年7月生,山东泰安人。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8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。大专学历。上将军衔。1938年4月参加八路军,任山东抗日游击队4支队战士、排指导员、连政治干事、副指导员、指导员。1940年任八路军山东纵队4支队1团2营教导员。1944年任鲁中军区第3军分区9团政委兼政治处主任。1945年任鲁中军区赴东北干部营副政委,东满人民自卫军直属1支队政委兼宽甸县卫戍司令员,辽宁省军区保安第3旅(后改独立3师)副政委,辽宁省军区第2军分区副政委。1947年任东北民主联军、东北野战军第3纵队7师20团政委。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3纵队7师政治部主任,第4野战军第40军118师政治部主任。1951年任志愿军直属游击支队支队长。1952年任陆军师长。1955年在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学习。1957年任陆军军副军长、参谋长、副政委。1964年任陆军军政委。1969年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旅大警备区第1政委、军区党委常委。1970年任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。1976年任外交部副部长。1979年任沈阳军区副政委、党委常委。1982年10月任沈阳军区政委、党委书记。1987年11月-1990年4月任北京军区政委、党委书记。1993年3月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1964年4月晋升为少将军衔。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。199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。1988年9月被授予上将军衔。为中共第九至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,第十二、十三届中央委员。
2018年7月11日,因病医治无效,在北京逝世,享年97岁